业务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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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物品货物目的港提货指南
●首先您可以选择正本提货或电放提货。
正本提货是指用正本的提单提货。(注:正本提单适用于正常情况,如货主在离境前有时间领取提单,本人携带正本提单及护照至目的港代理处提货)
电放提货是指不签发正本提单给客户,但会在正本的提单上加上电放字样,您即可凭此文件的传真或复印件及护照至目的港代理处提货,同时我们也将通知目的港代理,此票货物提货时无须提供正本提单只需收货人携带证明自己身份的文件即可提货。此方式适用于离境前没有时间领取提单的客户,并且能够节省快递正本提单所需费用。
●在您办理以上手续之后,我司业务人员将会告知您到港时间,在船到目的港前2-3天内,我司的目的港代理会通知收货人,同时收货人可以按照提单上显示的代理数据,在船到港前主动向目的港代理查询货物的到港信息。
●如果货物已确认到港,收货人可以与我司代理联系换单,交费事宜,然后收货人可以在当地委托报关行来办理清关手续,或者也可以委托我司的目的港代理来处理。
●清关已不属于我司的承运范围,所产生的费用应与收货人委托的单位单独结算。
●办理货物通关完毕并向我司代理交付目的港相关费用后,收货人可以携带D/O单到我司代理指定的仓库提货。
●注意,目的港清关护照必须与提单标注的收货人一致,并准备详细的英文货物清单。通关档各目的港有所不同,以当地海关要求为准。
●要求我司做到门的,收货人应提前将通关所需的文件寄给我司代理,通关后我司代理会将货物送至收货人指定地点,但是预付的到门费用只包括车上交货的费用,如需搬运请事先与目的港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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