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私人自用物品寄送到台湾
问题内容:本人是台湾人受聘至中国工作1年,现合约期满,要将自已于中国购买的相关物品,运送回台湾,但向海关申请私人自用物品出境时 海关要求需提供原进口的自用物品申请表可是我没有办理过进口自用物品,请问这样是否我于国内购买的相关物品,就不可以申请私人自用物品出境?其中有些物品还是我自己回国时,再次坐飞机时带进口的,为此感到十分的困惑!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4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的决定》,对非居民长期旅客出境自用物品,只有将原进境的自用物品复运出境时才需要主管海关出具关封。不属于上述情况的非居民长期旅客出境自用物品,可以由本人携带说明(本人出具,说明此物品非原进境物品)直接至口岸海关办理出境通关手续。也可以使用国际行李托运服务。
海龙国际行李托运是专业的私人物品运输,托运行李不受品名和品牌的限制,凡合理自用范围及己使用的私人物品均可办理托运,所提供的服务是一条龙服务:全国范围免费送箱到门,免费上门取件、帮助压缩体积,提供全套免费私人物品包装材料(纸箱、真空袋、真空泵、防水袋、封箱胶带、记号笔等),目的国海关按照私人物品进口清关,有效的规避或减免关税,并且派送到门。